多次超速 只取最严重的一次
据了解,目前天津执行的就是公安部2013年下发的《指导意见》,里面提到: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
也就是说, 同一辆车、同一道路、同一方向,多次超速,只取最严重的一次处罚。所以,网友们不用担心自己超速几次就被处罚几次了。
这些情况超速 只警告不处罚
有几种情况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但并不处罚的,比如:
1
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以小型客车为例,比如你行驶的道路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那么只要你不超过90公里/小时,都不会被处罚。
但是
!!!!
你如果在高速上行驶
只要超过规定时速的10%
就会被处罚
怎样处罚?
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
再次提醒
其实,不论是电子监控设备,还是相关规定,处罚都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提醒广大司机,‘禁止超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对生命的尊重。
来源 :天津交通广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