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上午,市执法支队召开会议,通报支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调度法治宣教工作任务,组织学习和交流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评析和交流执法文书、案件卷宗的制作。
会议通报了支队今年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市执法支队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调度了有关工作任务,强调了任务的完成时限和要求。
会议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34号令)、住建部城管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建督综函〔2016〕1号)、市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选)的通知》(镇城管〔2017〕29号)、《市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及记录资料管理办法》(镇城执支〔2016〕18号),大家根据前期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
会议通报了支队于近期组织实施的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督查情况,着重强调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会议还对执法文书的制作标准提出了要求,组织交流和评析了案件卷宗。
支队法治宣教办全体人员、各部门法治宣教联络员和法制员参加了会议。